设计学和艺术学作为两门不同的学科,它们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。艺术学注重传达主观情感,而设计学在满足功能性的基础上追求形式美。设计起源于艺术,继承了艺术的审美属性。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运用重复、对比、统一等艺术手法,以提高作品的艺术性。同时,许多艺术家也参与到设计实践中,通过对材料、空间、结构的创新探索,推动设计的发展。总体来说,设计学与艺术学是分割但不隔绝的,设计师在追求功能的同时,也需要注意作品的艺术价值,二者缺一不可。
设计起源于艺术,在早期两者是融合的
设计起源于艺术,两者在早期是融合的。在人类早期,设计与艺术活动是融为一体的。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,各行业的专业化越来越高,艺术逐渐从实用技术中独立出来,成为一种精神世界的表达。18世纪“美的艺术”概念的出现,将艺术区分为大艺术和小艺术,其中大艺术指绘画、建筑、雕塑等,小艺术指工艺品。工业革命后,设计也从工艺制造业中独立出来,成为一门专业学科。设计行业脱离了传统手工作坊,适应了工业化批量生产。新材料和新技术为设计带来新的发展机遇。设计的评判标准从“为艺术而艺术”转变为“为工业而工业”。设计不再只是艺术的附属,而是实现功能、FORMS与经济效益的综合平衡。所以可以说,设计起源于艺术但逐渐区分开来,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,服务于社会发展需求。但设计没有完全抛弃艺术属性,仍保留着对形式美的追求。设计与艺术源于同根但逐渐分化,设计既有工程技术属性,也兼具艺术风格。
设计具有艺术属性,需要关注作品的形式美
设计是一种特殊的艺术活动,设计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具备审美意识,这决定了设计中必然存在艺术属性。设计不仅要实现功能,还要达到形式美。设计需要处理好“技术性”和“艺术性”的关系,技术性是设计的基础和前提,而艺术性体现设计的文化内涵和美学价值。设计不能只注重功能性,还要关注作品的形态、色彩、质感等,使其能够给人以审美体验。例如巴豪斯学院强调设计中的视觉美学构成;荷兰风格派的家具设计简约而富有创意,给人全新的审美感受。著名设计师迪特·拉姆斯通过结合功能性与艺术性成功设计了iPod音乐播放器。可以说,设计中不可或缺的艺术属性,是设计超越工程技术、成为一种文化创造的重要标志。设计既要实用又要美,功能性和形式美的有机统一是设计的关键。
设计中应用重复、对比等艺术手法,提高作品品位
设计在创作过程中会采用许多艺术手法,例如重复、对比、渐变、统一、交替、平衡等。这些手法都是在长期艺术实践中总结提炼出来的。设计师通过应用这些成熟的艺术手法,可以增强作品的艺术表现力和审美品位。例如重复手法可以强调设计的节奏感;对比手法可以增强视觉对比效果;渐变可以增加细微变化;统一可以形成整体和谐美。荷兰风格派设计就巧妙运用了重复手法,大量采用基本几何图形,强调视觉节奏感。现代主义建筑善用对比手法,通过材料、造型、结构的反差创造强烈视觉张力。设计师通过对这些成熟艺术手法的应用与创新,可以在保证功能性的前提下,提升作品的审美特色和艺术表现力,展现设计的创意与个性。
艺术家参与设计实践,为设计带来创新
许多知名艺术家积极参与到设计实践中,他们从艺术角度为设计带来了革新和发展。例如现代设计之父威廉·莫里斯,他组织艺术家们设立公司,投身商业设计,提出“艺术与手工结合”的理念,将中世纪手工艺与当代机械生产技术结合,促进了现代设计的诞生。包豪斯学院由知名画家李昂斯·费宁格和VALTER·格罗秀斯共同创立,他们将抽象艺术理念应用于设计教育,开创了现代设计教育模式。荷兰风格派中的穆拉德、里特维尔德等艺术家,将立体派绘画理念植入家具设计,推动设计美学革新。可以说,艺术家们以全新的视角看待设计,他们的参与为设计注入新的活力,推动设计在造型、色彩、材料等方面的创新,让设计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与时俱进。
设计关注功能性,而艺术只注重表达情感
设计与艺术的根本区别在于,设计要兼顾功能性,而艺术只注重传达情感。设计师创作设计作品时,必须考虑其功能性问题,要综合考量作品的实用性、操作性、生产性、经济性等因素。而艺术家创作艺术作品时,更关注表达自我情感,传达对生活和精神世界的感悟。设计必须建立在科学技术基础之上,需要针对具体使用要求进行造型、材料、工艺等方面的设计。而艺术不受功能束缚,艺术家可以自由抒发情感,作品可以是完全主观的情感映射。例如蒙德里安的抽象画作完全是他自我情感的流露,而设计师在创作家具时必须考虑人体工程学等因素。所以说,设计比艺术多了功能性的考量,这也是设计可以应用于工业生产,而艺术停留在个人印象的原因。
设计比艺术多出对功能性的考量
综上所述,设计与艺术有着本质的区别:设计比艺术多出对功能性的考量。设计必须建立在良好的功能基础上,同时兼具审美表现。设计活动需要在功能与形式之间进行取舍,需兼顾好用性与美观性。设计不仅要实现实用、方便、经济的功能,更要给人以审美享受。相比之下,艺术更看重作品的情感表达和审美体验,不受功能限制。因此,设计比艺术多了“技术属性”,需要处理好工程性与文化性的关系。设计不能偏重功能而忽视形式,也不能形式主义脱离实用。设计中技术性和艺术性的有机统一,是区分它与纯艺术的标志。设计需要继承并创新艺术手法,在符合功能预期的前提下,探索形式之美,展现独特审美风格。
综上所述,设计学和艺术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。设计继承了艺术的审美属性,需要在功能的基础上追求形式之美;同时艺术家也在设计实践中发挥着推动作用。设计学兼顾功能性和艺术性,二者缺一不可。设计师在创作中需要注意作品的艺术手法和审美价值,与功能性实现高度统一。